房屋质量缺陷损失价格评估的思考
目前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在房地产评估中仍属于接触机会较小的一个领域,因此对于其评估方法有待更深刻的探讨。实践中常常出现直接由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的状况,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应该注意行使自己的权利。评估时应该考虑的因素,该因素的影响程度如何量化,目前行业规范尚未明确,期待有关和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规范,以进一步提高房地产估价水平。
房屋质量鉴定哪些方面
1)拟对建筑物进行整体移位时。该情形必须进行详细鉴定评估,给出移位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供相关整体移位建议。
2)建筑结构本身出现明显的建筑功能退化或有明显的倾斜时。当建筑结构出现裂缝、梁柱出现变形、楼板已经出现漏筋、建筑结构出现振动等情形时,可认为建筑结构出现明显建筑功能退化。
如何确定房屋评估价值时点
有利性
司法实践中,案件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有些案件无法确定合同解除时间,在起初诉求的时候,一开始也是要求继续履行的,原告(申请人)后变更为解除合同、赔偿房屋差价损失等。
类似这种情况下,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宜将原告(申请人)变更请求的时间确定为评估价值时点。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的定义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是指房屋的实体、功能、环境等不符合国家相应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导致的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和正常房地产之前的差值。
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包括哪些?
(1)新旧程度:根据被征收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新旧程度。
(2)建筑面积及占地面积:根据证件记载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及占地面积。
(3)土地使用权:明确土地使用是属于出让、转让、划拨还是租地等情况中的哪一种。
如何理解“附属物价值”?
所谓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并具有一定用途的附属建筑物或构筑物。
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依附于房屋而存在;(2)具有某种用途,且对于房屋来说是一种升值:(3)能计算其价值;(4)具有合法性。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房屋损失价格评估鉴定费用的安徽天正于2024/3/27 12:01:24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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